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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质检总局、国家标准委于2007年6月发布了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》征求意见稿,拟规定国内所有商品包装成本不应超过商品出厂价的15%;同时,保健品、化妆品、饮料酒、糕点、茶叶5类商品的包装不得超过3层。
《通则》还拟对商品的包装层数和空隙率作强制规定。保健品空隙率必须在30%以下。